为了配合当前在全国开展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,维护正常的公路运输秩序,消除因车辆超限超载带来的安全隐患,根据广东省交通厅、公安厅等9部门联合发布的《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粤交法[2004]294号)精神,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于今年6月开始受理“大吨小标”车辆恢复更正手续的,将免费重新打印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,不作任何处罚;凡在2005年1月1日后仍未办理更正手续的,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更正核定载质量,按规定追缴该车辆吨位差额部分的交通规费。请下列在用“大吨小标”车辆车主速到车管所办理更正手续,逾期不办理的除给予上述处罚外,车辆行驶证还将无法通过年检等车管业务。(说明A1为黄牌货车,A2为蓝牌货车,C1为黑牌货车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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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
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