驾驶员无需每年再去交警部门换领记分卡
“十一”过后上班的第一天,就从东莞交警部门传来了便民的好消息:从10月1日起,东莞市开始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纸质记分卡,驾驶员无需每年再去交警部门换领记分卡。
据了解,在以前,驾驶员交通违法,除了给予行政处罚
武器,还使用纸质记分卡实行累计记分制度,在对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一定数值的,由交警部门进行相应处理。记分卡还需每年更换一次。目前,由于广东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已经实现全省联网,交警部门将通过电脑系统对驾驶人违法情况进行管理,如果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人未被记满12分的,系统将自动清除为零。驾驶员还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查询记分情况,使用纸质记分卡意义不大,为了方便广大驾驶员,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从今年10月1日内全省范围内停止使用纸质记分卡。
东莞交警部门强调:取消纸质记分卡并不是取消交通违法记分制度,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,仍然要扣留其驾驶证,并参加相关的学习,考试合格的,记分予于清除,发还驾驶证;考试不合格的,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。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员记分达到12分,拒不参加学习和考试的,其驾驶证将停止使用。